裕安区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配套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澄清/变更公告
2026-05-25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裕安区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配套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5-25 00:00:00

裕安区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配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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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变更*

裕安区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配套建设工程)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裕安区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及配套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开放联合体投标。积极引导中小微建筑业企业与大型央企、国企及行业领先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市政、交通、水利等大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促进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发展。同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六政办秘〔****〕**号“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联合体投标。”问题:请问本项目是否更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人: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

址:裕安区苏埠镇燕京路***号

人:陈院长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 号

项目负责人:郑志伟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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