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5-25 00:00:00
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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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于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大屯镇镇南行政村大屯自然村**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肆拾万圆整)(实际价格以最终结算为准)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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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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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早、中、晚各类餐品的服务,从新鲜果蔬、营养肉类,到米面粮油等日常食材采购配送、餐食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食堂卫生保洁、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全流程服务。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为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约**万元,约**人 每人**元/天的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日历天),共计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诚(组长)、高凤华、王友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欧陆风情园,联系人:纵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地址:萧县酒店镇,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酒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萧县酒店镇
联系方式:王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欧陆风情园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纵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