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6-05-25
甘肃/金昌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甘肃/金昌-2026-05-25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招标项目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磋商编号:**************

二、磋商包号划分情况、磋商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包。

第*包:鲜肉类;

第*包:其他蔬菜水果、米面油、调料干货冷冻食品等其他食材;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是在工作日内提供早餐、午餐所需的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服务期限:*年

*.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本项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本项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提供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本项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采购人要求的全部食材种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采购人将对拟成交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成交人,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有食品配送能力及配送设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以上条款为所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所有证书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清晰可辨。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号)、《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者享受其一。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原金昌市广播电视台***室(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金昌市)****://*****.********.***.**/***/******/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磋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号

代理机构:甘肃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军山 联系电话:***********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号***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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