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6-05-25 00:00:00
为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日常工作需要,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拟采用竞价方式对****年度监测站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
贵州省石阡县泉都街道政府大楼四楼
三、采购项目名称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年度监测站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竞价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为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监测站****年在用的仪器设备提供检定/校准服务,共约**台(套),具体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检定/校准方式详见附件《待检定/校准仪器设备清单》。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因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不同,采购人根据实际检定/校准工作量据实结算。
(三)服务内容:按照相应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特定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出具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确保仪器设备检测数据结论准确可靠。非现场检定的仪器设备由供应商负责运输或邮寄,相应运输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因供应商运输、邮寄、非正常操作等原因导致仪器损坏的,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完成相应仪器的二次检定或校准。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首次检定/校准并出具证书。服务期内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开展检定/校准工作,遇设备维修等情况需重新检定/校准的,免费进行复检定/校准。
(五)结算方式:设备检定/校准完成后*月进行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计量检定、校准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计量资质能力项目类别须覆盖本项目附件所列仪器设备项目的**%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六)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竞价规则
(一)本项目采用线下竞价方式,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应包含检定/校准费、差旅费、食宿费、仪器设备运输/邮寄费、证书制作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报价起止时间详见竞价公告。
(四)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调整采购方式。
七、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有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附表(或***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计量授权证书及其附件)。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报价函和报价清单(根据《待检定/校准仪器设备清单》逐项填写检定/校准单价,形成合计总价)。
*.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可包含工作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应急处理方案等)。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业绩材料等)。
*.完全响应本采购公告的承诺函。
注意:响应文件中***项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贵州省石阡县泉都街道政府大楼四楼***办公室。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如采用邮寄方式,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前电话告知确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仕明***********。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特别说明
(一)供应商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隐瞒情况,取消竞价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中标单位不得违法分包、转包项目。部分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如需分包,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分包实施单位,并提供其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名称〕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