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2026-05-21
四川/内江 质疑投诉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四川/内江-2026-05-21 00:00:00
*. 申请:申请人到办理机关提交投诉书及相关材料; *. 受理:办理机关工作人员收到投诉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处理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办理机关印制《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送达: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到办理机关领取《投诉处理决定书》,也可以申请办理机关邮寄送达《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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