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5-25 00:00:00
宜昌广华置业有限公司张家湾路商业居住项目(春风十里二期)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宜昌广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猇亭区张家湾路商业居住项目( 春风十里二期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详见附图):
*.项目原用地分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其中*地块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地块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建设单位短期内无自主开发计划,申请政府收回*、*地块未开发用地面积为******.**㎡。*地块已建小区用地面积为*****.**㎡,为保证*地块已建小区配套设施及车位满足规划指标,增大建设用地****.**㎡。方案调整后*地块保留用地面积为*****.**㎡。
*.*地块保留用地已建车位***个(地上**个,地下***个),现车位调整到***个(地上***个,地下***个),已建地下室面积*****.**㎡,现调整为*****.**㎡。
*.*地块保留用地已配建社区养老用房**.**㎡,未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消控室、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调整方案将**#楼一层中间套已建养老用房(**.**㎡)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将**#楼一层西边套住宅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和消控室,调整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消控室**.**㎡;将**#楼一层西边套住宅调整为社区养老用房,调整后社区养老用房面积**.**㎡;将**#楼一层西边两套住宅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调整后社区卫生服务用房面积***.**㎡。
*.为完善运动配套,调整方案增设羽毛球场及全民健身场地。
经咨询论证,调整后方案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我局拟同意该项目方案变更,为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调整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文字或电话形式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猇亭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丽、胡凌云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号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猇亭区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