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25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5-25 00:00:00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5-25 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打印: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绿地领海大厦*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服务类(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资产评估服务 |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 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 一、基本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组织一次针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账上所有管辖资产的全面清查,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不包括往来账款、投资、其他应收付款等财务账务事项。出具资产清查审计报告;掌握实际在用资产数量,落实在用资产准确地点与使用人,更新系统内资产卡片信息;完成应处置资产的准备工作,包括报废、划转、盘活、共享公物仓等;完成财政厅要求的重点资产照片、数据统计与相应报表等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清查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所有固定与无形资产,不包括往来账款、投资、其他应收付款等财务账务事项。 (二)实施阶段: 资产清查、信息化工作、资产处置、资产标签。 (三)各阶段对应完成内容: 一阶段:资产清查。 厅本级资产在用、盘盈、盘亏全面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二阶段:信息化工作。 *.资产信息补齐与更新。 *.重点资产照片。 *.房屋、空地等资产的地理坐标信息定位与补录。 *.一体化系统资产数据表格并汇总上传。 三阶段:资产处置。 *.完成待报废资产的处置与前期核对准备工作,包括报废、划转、盘活、共享公物仓等。 四阶段:资产标签。 *.定制资产标签版面与内容。 *.统一制作。 *.逐一粘贴。 (四)其他要求:本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人。 | ****年**月底前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月底前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年*月**日前完成待报废资产的处置与前期核对准备工作 | 达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合同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赵国慧、 霍晶、 郭瑞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服务费实行定额收费方式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安厅本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北路绿地智海大厦*****座裙楼*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云茂
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年**月**日
附件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