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2026-05-25
广东/东莞 中标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广东/东莞-2026-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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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 **:**:**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东泰胜和物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贰佰肆拾捌万零陆佰壹拾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 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区域内:建筑*栋;主出入口*个;停车位***个;办公*号楼**,***平方米;副楼*,***平方米;办公*号楼*,***平方米;信息化办案中心*,***平方米。安防设施主要包括:监控系统、摄像枪、显示器、录像机、红外对射防盗报警系统。 二、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 中标供应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人性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营造安全、整洁、有序、舒适的办公环境。 *.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 中标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及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前须报采购人审核同意;派驻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相关重要管理决策享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保安队长、保洁主管等)如需更换,应提前**日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接替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 *. 在处理特殊事件及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 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中标供应商应予以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中标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限内整改并反馈。 *. 中标供应商须对其录用人员严格政审,保证无违法犯罪记录,并持有相应岗位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人员上岗后*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相关人员档案复印件(含身份证明、体检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 *. 各类工作人员须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部分公众岗位对体型、身高等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 中标供应商在做好管理服务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 中标供应商应针对火灾、水灾、台风、突发治安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制定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改进措施报采购人备案。 **. 中标供应商及其派驻人员须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工作秘密、案件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禁止转包与分包: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也不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部分服务分包给第三方。违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 中标供应商应倡导绿色办公,做好水电节能管理,公共区域照明、空调等设施按规定时间和温度要求使用,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 中标供应商应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对采购人工作人员提出的合理投诉,应在**小时内响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回访。投诉处理记录应完整存档。 **.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 安全保卫(**分) · 清洁卫生(**分) · 绿化养护(**分) · 日常维修(**分) · 会务服务(**分) · 满意度评价(**分) · 档案及配合(**分) 考核得分**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分为良好,支付当月服务费的**%;*****分为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安全保卫 *. 服务范围:大楼内外安全保卫及监控管理,包括日常公共区域、信访接待场所、案管大厅、停车场、建筑物等区域的安全监控、秩序维护及巡查。 *. 组建素质高、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责任制。保安员上岗前须经正规医院体检,确认无不适宜工作的疾病。保安员人事档案(含身份证明、体检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按本需求书第三条第*款要求提交。 *. 保安员须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前须经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年龄不超过**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 *. 各保安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须报采购人审批。 *. 出入管理:对外来访问、办事人员实行“询问—核实—登记—引导”流程,发放临时访客证;对携带大件物品出入者,须持采购人相关部门出具的放行条并核对登记,记录完整。 *. 巡逻管理规范,实行**小时巡逻制度,巡逻记录清晰完整,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 监控管理:监控室实行**小时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监控操作和异常情况处置流程。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天,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复制、调取或外传监控记录。 *. 大院实行**小时保安值班。办公区及公共场所应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 *. 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其他与安全保卫相关的工作。 (二)消防管理及演练 *. 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职责。 *. 制定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评估。 *.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等完好有效。 *. 对新入职保安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确保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组织疏散。 *. 配合采购人及消防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 (三)交通及车辆管理 *. 对出入辖区的车辆严格管理,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制定交通、车辆管理制度。所需人员已包含在保安人员配置中。 *. 未经允许,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检察院大院。 *. 车辆停放应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 建立车辆停放登记制度,严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四)环境卫生管理 *.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划分保洁责任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 办公室每日至少清洁*次,保持地面、桌面、窗台、垃圾桶等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灰尘。 *. 公共区域(大厅、走廊、楼梯、电梯间、停车场、道路、绿地等)每日至少清洁*次,保持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 会议室随用随清,值班室每周至少清洁*次。 *. 卫生间每日至少清洁*次,保持墙面、台面、镜面干净,无异味、无积水。卫生洁具干净,保洁工具存放整齐。 *. 对易滑区域采取防滑措施并设置安全提示;及时清扫积水。 *.配合做好垃圾分类专项工作,每日分类收集清运垃圾。 *. 窗玻璃每季度至少擦*次,院内*栋大楼的外墙及玻璃幕墙每年至少清洗*次,保持建筑外立面整洁。 (五)绿化管理 *. 负责院内及楼内公共区域绿化的日常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 保持植物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草坪修剪整齐,绿地内无杂物。 *. 根据季节和植物特性合理安排养护作业,不得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 台风、暴雨来临前,对高大、易倒伏植物进行加固或修剪,灾后及时清理、扶正。 *. 每次养护作业后保持现场整洁,作业记录完整。 (六)日常维修养护 *. 负责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食堂、餐厅、文体活动室等场所日常电器及电路的维修和养护。 *. 对损坏的门、窗、办公桌椅及其锁具、把手及时维修或更换,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 (七)除“四害”及白蚁防治 *. 每月至少进行*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及白蚁防治作业,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 *.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使用国家或爱卫会认定、推荐的药物,妥善处理废弃药物。 *. 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统一着装,文明作业。 *. 安排专人巡查和监测除害效果,据此调整用药时间和配方。 (八)会务服务 *. 会前准备:检查桌椅、主席台、座位格局、座次安排,摆放花卉,检查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了解会议程序及服务需求。备用物品包括电源转换插座、万能充电器、插线板等。 *. 会中服务:引导入座、续茶、清洁茶具,保持会场、通道及洗手间清洁,随时调节温度、灯光、音响等。 *. 会后整理:回收可重复使用物品并登记;桌椅、座席牌归位;检查设备及遗留物品;清扫废弃物,清洁会议室及洗手间。 (九)桶装水更换服务 *. 设立换水专线,接到需求后专人更换。 *. 接到需求后半小时内完成。 *. 如实做好领换登记。 (十)垃圾分类 *. 落实《东莞市全面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年)》要求,做好院内垃圾分类工作。 *. 配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年度检查,通过检查方视为当年垃圾分类工作合格。 (十一)档案资料管理 *. 建立资料收集、分类、归档制度。 *. 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物品及车辆出入登记等须齐全并按时归档。 (十二)大王椰修剪 每年台风季节来临前,至少完成*次大王椰修剪,按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清除枯叶、病叶及过密叶序,做好安全防范。 (十三)化粪池清掏 化粪池每年至少清掏*次(每半年不少于*次),清掏后池内见清水、无堵塞。每次清掏须拍照并经采购人确认。逾期或未按要求清掏的,采购人可另行委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四)装卸服务 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搬运、调整布置及装卸等服务。 (十五)其他服务 *. 协助派发报刊及普通信件,登记发放挂号件。 *. 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人员配置及工资要求 中标供应商配备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且须保证相应岗位的月实发工资不低于下表所列金额。 工资发放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员工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发放,并向采购人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及员工签收表(员工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员工工资。 岗位人数月实发工资不低于(元) 项目经理*人*,*** 保安队长*人*,*** 保安人员**人*,*** 保洁主管*人*,*** 清洁人员**人*,*** 园林工*人*,*** 电工*人**,*** 服务员*人*,*** 五、其他事项 *. 中标供应商正常办公所需的水、电由采购人承担。 *. 日常清洁工具及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自理;纸巾、洗手液由采购人提供。 *.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列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采购人配合的条件。 *. 服务期限:*年。 *.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依此类推。每月支付前,采购人对上月服务进行考核(按第三条第**款执行),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 *. 社会保险:中标供应商须于每月第**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的完整凭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含缴费发票、保单复印件及参保人员花名册)。逾期未提供或存在漏缴、断缴的,采购人有权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 *. 就餐结算:中标供应商派驻的三名员工(电工、园林工、服务员)在采购人食堂就餐的,按每人每天**元的标准向采购人结算餐费。 *. 合同终止与交接: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采购人移交全部工作资料、档案、钥匙、设备等,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 | 项 | *,***,***.** | 是 | |
采购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