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2026-01-15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2025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江苏/扬州-2026-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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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高邮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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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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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近期我局组织建设工程代理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前期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了鑫聚、富华、九域、华泽等*家代理公司,检查比例为**%,频次为*次/年。通过核查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抽查结果

通过本次检查工作,发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开展仍存在诸多问题,梳理汇总如下:

*.发现个别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中未明确投标人资质要求

*.部分单位未在公告中明确异议投诉渠道

*.部分项目施工合同不完善

*.系统中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离职人员在代理管理系统中未及时注销。

相关问题在抽查过程中均已告知相关代理公司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本次双随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招标代理机构和相关单位均能够认真对待并积极整改。对照双随机检查列出的问题清单,要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下一步,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举一反三,持续完善相关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代理项目前,需与招标人签订完整、规范的工程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招标代理日常行为。

 

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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