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18
四川/绵阳 招标采购
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绵阳-2026-03-18 00:00:00

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

*、建设地点: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杏林路**号(绵盐路与二环路交界处)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丙类制剂车间,总建筑面积约*****.**㎡,地上*层,地下*层,并配套设施设备等,主要用于生产加工院内颗粒剂、散剂、胶囊剂、洗剂、合剂、口服剂等。

*、最高限价:*.*万元。

二、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评审方法:现场进行最终报价,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医药制造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医药制造业)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谈判、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将报名登记表扫描成一个***文件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公司。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年***日至****年*****:**(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分,开标当天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中医医院怀恩楼**楼****室(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号)。

开启地点:绵阳市中医医院怀恩楼**楼****室开标。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老师************

项目咨询:李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七、公告发布媒体:绵阳市中医医院官网。

绵阳市中医医院

****年***

绵阳市中医医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安评)(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表: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项目联系人

固定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投标单位具体地址

邮政编码

报名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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