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5-22 00:00:00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湖财预执〔****〕** 号)及《长兴县政府管理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长政办发〔****〕**号)等规定,决定开展长兴县人民法院银行账户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年*****年银行账户招标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账户名称 | 中标单位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 | 长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 | *家中标银行 | *年 | |
* | 长兴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 | *家中标银行 | *年 | |
注: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取前两家银行依次中标(每家银行不能重复中标)。 | ||||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长兴县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投标人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报名起止时间:**********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浙江政府采购网(*****://****.***.**.***.**/)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资料: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委托书及身份证;③具备有效的金融许可证;④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⑤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或长兴县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市分行评级范围的银行统一按照市级机构评级证明);⑥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⑦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⑧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七、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起止时间:********** **:**:** ~ ********** **:**:**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方式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县前东街云峰大厦*楼,收件人:殷剑,联系电话:***********),接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 /)”在线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齐山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剑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云峰大厦*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