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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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表面处理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表面处理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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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要求,建设单位于****年*月**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表面处理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地块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新建*幢厂房,其中*#生产车间,用于新建**条电镀产线及配套的石墨烯浆料、石墨烯银浆、石墨烯复合铜粉生产线,*#生产车间作为远期预留的非电镀生产用房。企业总电镀容量约**万升,投产后达到年产*****吨表面处理系列产品和***吨石墨烯铜复合粉体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后排入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氰化氢和***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在建、拟建项目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废气污染物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氰化氢和***正常排放下短期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类标准。 *、固废: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收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分流分质收集后经不同管道进入乐清市荣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纳管乐清市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纳管重金属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要求,总氰化物、总铜和总锌执行原后评价标准(即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建表*中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总铁和石油类执行《污水纳管排放指标商定》中的标准限值,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 *、废气:混料、筛分、混粉、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半自动电镀生产线采用半包围侧吸+顶吸集气,自动生产线采用全密闭集气、对所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设立顶吸风或侧吸风式局部气体收集系统。氰化氢收集后吸收氧化法后通过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综合酸雾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喷淋吸收净化后通过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通过合理设计车间布局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收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电镀废渣、退镀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乐清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周工 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号玉鸣园**幢**楼 八、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 九、公告说明 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公告单位:温州泰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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