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4-07
浙江/温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温州-2026-04-07 00:00:00

关于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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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和市领导批示,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是提升众创载体培育质量,提高园区配套路网通行能力,助力乐清市打造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的需要;是加快产

业平台搭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集约发展的需要;是做实招商引资基础,助力乐清市“共同富裕率先破题”,积极响应“拥江融入、产城融合”发展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中国(温州)物联传感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滨江新区、磐石镇等,包括乐清市物联传感智能智造基地建设工程、乐清市沿江大道(垟田至河北段)建设工程、乐清市尚西路(二期)道路建设工程等*个子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亩),新建物联传感智能智造基地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建配套道路******平方米(长**** 米);新建桥梁****平方米;配套管网****米;公共停车位****个;充电桩***个。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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