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4-24
浙江/温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温州-2026-04-24 00:00:00

关于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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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象融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和市领导批示,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产业集聚,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需要;是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做实招商引资基础,提升开发区产业层次的需要;是改善周边人居品质,提升整体形象,推进高品质产城融合建设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智能物联城市更新项目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位于乐清市智能物联双碳基地、大港村等,包括乐清市北白象镇智能物联生产用房建设工程、乐清市北白象镇智能物联基地配套停车场建设工程、乐清市北白象镇智能物联配套路网工程、乐清市北白象镇智能物联产业园区电力电网工程等*个子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乐清市北白象镇智能物联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道路面积*****平方米(长****米),新建桥梁*座;新建停车场用地面积*****平方米,项目配套停车位****个,其中路侧停车位***个,公共停车位***个,充电桩**个;****电力电缆****米。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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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发改投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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