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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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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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号批复乐清市区域水网安澜及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乐水函〔****〕**号)和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水利综合治理工程——农村饮用水单村水站提升工程。 二、工程任务 本项目涉及乐清市芙蓉镇(长缴村、白岩村、兰章田村、小舟山村及良园村);智仁乡;岭底乡(九龙村、湖上垟村、张庄村及泽基村);仙溪镇(下屿坦村、前岙孔村、潭头卢村、地上王村及卓屿村);乐成街道(龙台头村、济头村及泥垟村)等多个乡镇村庄。通过对现状年久失修管道进行翻建、对现状厂站调蓄、水处理设施改造等内容综合提升,改善项目区居民饮水条件,提高生活便利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三、工程规模 同意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各类管道总长约 **.*** 公里以及现有厂站调蓄设备和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等。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一)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 (二)原则同意工程措施设计方案。 五、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工程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六、建设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 七、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八、其他 *、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