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加氢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22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加氢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佛山-2026-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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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加氢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加氢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加氢站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清单与图示不符差异明细,详见附件《清单与图纸不符差异明细表》。请确认以招标清单为准,还是以图纸和特性表为准。 答:(*)放空管道部分: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综合材料表、管道特性表及图纸中明确的参数为准。 (*)氮气管道部分:氮气系统采用钢瓶(≤*****)经减压(≤*.****)后,供加氢站使用,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综合材料表、管道特性表及图纸中明确的参数为准。 上述相关内容分部分项中的项目名称投标时无需修改,投标人按上述回复综合考虑报价。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第*.*.*(*)诚信状况中明确了诚信动态评分规则。该条款中,**%的评分权重仅对应佛山市信用排名前的企业,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请招标单位为了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不设置此次地方性诚信评分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参与权保护。 我司提出建议以下整改要求: (*)是否修改为机构或其他形式的信用等级评审方式; (*)是评审标准调整为:以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为基础,按信用等级高低划分为四档,最高级为第一档,依次类推,每档分差为*分,确保所有有效投标人享有公平竞争机会。 请招标方对待此次异议,尽快核实并公开处理结果,保护所有投标人的权益。 答:本项目诚信状况评分设置依照《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期》的要求执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号交通建设大厦*楼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号桂城街道天安数码城三期*** 联系人:范国泉联系人:梁卫华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