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22 00:00:00
芜湖市湾沚区汪溪坝河治理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汪溪坝河治理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汪溪坝河治理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行政*号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座****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吴祝武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工期 | **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庐江县“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淠史杭灌区舒庐干渠庐江段(界牌*秦楼)达标工程施工监理; *、合肥市“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长丰县庄墓河治理工程监理*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文成县九溪水电站工程施工监理; *、松阳县松阴溪界首村至石门村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
投标人奖项 | *、无为市上九连圩百子桥站工程(黄山杯); *、郎溪县钟桥河右岸下段和新郎川河幸福圩段防洪工程(施工Ⅱ标)(黄山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禹顺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章启彬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工期 | **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杭埠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标段); *、枞阳县罗昌河藕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市湾沚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汪溪坝二站工程(参与);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监理(参与);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监理(总监)。 | |
投标人奖项 | *、淮北市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禹奖);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花园湖进洪闸工程(大禹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郭志宇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工期 | **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年。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九标段神塘圩段*+***~**+***监理; *、芜湖市镜湖区三连圩方塘排涝站工程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市镜湖区三连圩方塘排涝站工程总承包项目(总监); *、颖河颖上段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八里河站项目; *、扬州市瓜洲泵站工程监理。 | |
投标人奖项 | *、扬州市瓜洲泵站工程监理(国家水利优质工程奖); *、新桥闸除险加固工程(黄山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