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5-22 00:00:00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原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食堂食材政府采购合同到期后开始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猪肉生产厂商的①《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③《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预算:*,***,***.**元;
*、品目名称:*********畜禽肉、*********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蔬菜;
*、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付款方式: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期将货物单价录入招标人指定的报销系统,招标人于每月约定日期前根据送货清单签收表、验收记录以及发票等资料办理结算,自收到中标人资料后**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果招标人因统一支付平台停审或其他合理正当原因未能及时付款,招标人将免责。争议货款待双方确定金额后进行结算。中标人应安排专人定期与招标人指定工作人员核算费用,对超出执行价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超出部分并在结算时不予结算超出部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温江区万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号慧谷*栋*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
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