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5-22 00:00:00
一、标的物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分子量大于****万||沈阳通净|
|
吨 | ** | 按需用单位要求分批次送货(每次*吨左右)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许秀权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程璐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
四、拟供应单位
沈阳通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九华新材的锌分厂浸出工序所需的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浓密机矿浆快速澄清,如果聚丙烯酰胺絮凝效果不好,将会导致矿浆固液分离效果变差,浓密机上清液不清亮,上清中悬浮颗粒夹带的杂质导致后段工序生产指标恶化,严重时会导致减产或停产。九华新材在多家产品中反复进行对比试用试验,通过比选,沈阳通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聚丙烯酰胺对浓密机澄清效果较好,浓密机上清质量稳定,生产的产品效果显著,满足生产需求。故使用单位指定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须是聚丙烯酰胺的制造商,需提供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锌湿法冶炼企业供应聚丙烯酰胺不少于*批次合同(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且每一年度聚丙烯酰胺的业绩不低于***万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异议人的营业执照、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