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5-22
河南/许昌 质疑投诉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河南/许昌-2026-05-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许昌-2026-05-22 00:00:00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编号:示范招标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中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河南省禁毒协会*楼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非实质性条款作为废标依据,认定投诉人投标无效,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设置“*****周岁、仅限男性”人员要求,属于不合理差别待遇、歧视性条款,违反《劳动法》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未履行法定澄清、说明、补正程序,直接作出废标处理,程序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独立评审,评审意见依法无效。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经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依据《关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投诉事项论证意见》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