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补充合同
2026-05-22
湖南/长沙 变更澄清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补充合同
湖南/长沙-2026-05-22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补充合同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年度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刘女士 *************

供应商(乙方):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号*幢三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电话坐席咨询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提供热线咨询服务、紧急问题响应、开展咨询分析等,供应商应设置用于解答湖南省内纳税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以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相关问题的专席,并与采购人建立转接功能,解答所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以及社保费管理子系统操作咨询以及技术咨询问题。供应商热线咨询时间提供*×*小时人工电话服务,*×**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原合同为***.**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延长服务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本项目实际年度接线量距离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年度应接线量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为确保本项目相关电话坐席咨询服务平稳有序开展,保障各项工作稳妥推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延长服务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期内的服务费用仍按照招标文件结算要求的约定执行。延长期内,甲方可随时终止补充合同且无需在结算金额外给予补偿。

附件: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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