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6-05-22
河北/廊坊 招标采购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2026-05-22 00:00:00
公告代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
项目名称: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
项目联系人: 安家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第二十中学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龙飞路以东、富甲路以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明哲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三角地*号*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强 ************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包括:教学楼*****.**平方米,综合楼****.**平方米,报告厅***.**平方米,食堂及风雨操场****.**平方米,门卫**.**平方米,室外连廊***.**平方米。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北至富饶道,西至省信联社,南至富友道,东至纵二十一路,建筑功能: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及风雨操场、门卫、室外连廊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万元。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每阶段设计** 个日历天。 其他: / 。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完成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北至富饶道,西至省信联社,南至富友道,东至纵二十一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 财务要求:****年度(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①财务要求:****年度(或****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信誉要求: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④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⑤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每阶段设计**个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为本项目完成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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