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4-29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工业路*弄**号*栋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水产品、各类辅料等,具体详见文件。 | 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如遇人员调整应提前报采购人备案等,具体详见文件。 | 服务期**个月(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签**个月。 | 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有异味、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等,具体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维玲、林雪康、吴方达、张世平、张之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下,*.*%;*******(含),*.*%;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 **** **** ****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情况:福鼎市大鹏生鲜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宁德市金都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最后评审总得分:**.**分。
*、邮箱:******@***.***。
*、本中标公告“三、中标(成交)信息”的“中标(成交)金额”为固定模板,本项目采购预估量为***万元,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为*.**;结算时以各采购配送食材的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实际采购数量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格=基准价*中标结算率(结算系数)*实际数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鼎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大道***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彭哲卿、郑清云******************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蓝斌、郑淑明、彭哲卿、郑清云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