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
2026-05-22
内蒙古/兴安盟 审批|立项|规划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
内蒙古/兴安盟-2026-05-22 00:00:00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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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名称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本项目铁路专用线及装卸场涉及占地**.*******,全部为永久占地,用地类型为工业工地。建设内容:新建(*****+***.**~*****+***.**)走行线长*.*** **;新建金风科技装卸场,装卸场内铺轨线路全长*.**** **,设*组道岔。站场依托葛根庙北站,牵引机车由葛根庙北站提供。设计列车车运行数量:近期*/*,远期*/*;设计运输规模:近期甲醇**万吨/*,生物质颗粒***万吨/*;远期甲醇***万吨/*,生物质颗粒***万吨/*。建设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

*废气

项目运营期牵引机车采用内燃机车,以低硫高标号柴油为燃料能有效减缓因汽车尾气排放而造成的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生物质颗粒翻车机装卸平台为全密闭平台目翻车机设有自动喷雾抑尘设施生物质颗粒皮带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转载点设置高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甲醇装载区设置一套水吸收塔,水吸收后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进入厂区***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废水

项目运营期新增生活污水及甲醇水吸收塔外排废水经管网排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颗粒转运转载点废气除尘器拦截收集灰尘,装袋运输至甲醇生产车间做原料利用,不做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铁路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局印发的《铁路机车车辆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中要求,对铁路机车或调机运输、作业时应合理鸣笛使用控制行车速度,列车运行噪声源强与列车运行速度、线路轨道条件、车辆条件等因素有关加强路线养护管理,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旋轮等加强列车保养,机务及车辆管理单位应加强车辆保养、定期检修等措施。

装卸场其他噪声源污染防治措施重视设备选型,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生产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底座安装减振材料等减小振动优化装卸场工程布局,场内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设置独立的隔声间或封闭式围护结构,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加强管理: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

项目在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营地和施工材料存放场等均设在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无增临时占地;本项目不涉及借方土石方,不新设取土场项目土石方开挖产生弃土,用作园区管委会指定乌兰大化肥项目北侧和蒙佳燃料乙醇项目东侧地块场地平整,不新设弃土场。项目厂区周边园区道路已建成通行,工程施工期利用园区现有道路,不新增临时施工便道。

本项目设计在结合各种生产设施的特点,种植高低相结合的乔灌木,形成隔离林带,防止污染扩散;办公及居住区应以美化环境为主,布置花坛等。铁路边坡采用干砌片石、浆砌片石等工程措施以及撒草籽和植灌木等植物措施进行防护,优先采用原剥离表土进行植被恢复。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带来的生态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平台网站(*****://***.********.***/**/******/*?**=**********)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公示材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分别采用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步公开,*******日至***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平台网站(*****://***.********.***/**/******/*?**=**********)以网络平台的方式向公众公示了拟建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 **日和*******日在兴安日报进行了*次报纸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日,建设单位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以网络方式的方式向公众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的有关该项目环境影响的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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