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铁佛寺路及檀溪路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方案2026-05-22
2026-05-22
湖北/襄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铁佛寺路及檀溪路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方案2026-05-22
湖北/襄阳-2026-05-22 00:00:00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铁佛寺路及檀溪路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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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铁佛寺路及檀溪路部分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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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位于襄城区铁佛寺路及檀溪路的部分经营性资产三年租赁权公开招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招租方式,依法依规确定承租人,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出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关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二、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同意,成立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经营性资产租赁拍卖工作专班;

组 长:刘国学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鄢 鹏 办公室主任

郭 锐 乡村振兴督查专员

吴 姣 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张 娜 法规科科长

高立春 湖北盛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租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出租标的和方式

(一)拟出租标的位置及基本情况

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共**处资产的三年租赁权,具体分为*个标的:

铁佛寺路片区(*个标的):包括*间独立门面房。

标的*-**处闲置门面房(共*间,分*个标的,每标的含*间)。

标的*-**处存在原承租户的门面房(*间,分*个标的,每标的含*间)。

檀溪路片区(*个标的):

标的**楼楼梯间及*楼网吧房产(合并为*个独立标的,目前闲置)。

以上标的面积、结构、楼层及招租底价等依据湖北华仁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鄂华仁评报字〔****〕***号)确定。

(二)招租方式

委托湖北长信拍卖有限公司采用网络拍卖方式,通过中拍平台(*****://******.******.***.**)进行公开竞价。

(三)租赁期限

三年,自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租赁方式

现状出租。买受人须接受《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场地类)出租出借合同书》规范格式条款及市农业农村局拟定、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的《补充协议》条款,签订正式租赁协议。

四、原承租方权益保护

(一)对于铁佛寺路存在原承租户的门面房,依法保障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工作专班应在委托拍卖公司发布拍卖公告前,书面通知相关原承租方,告知其优先承租权及行权程序。原承租方须在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登记截止前,按规定在湖北长信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原承租方参与拍卖时,若有其他竞买人成为最高应价者,原承租方在收到拍卖公司的书面通知后,可在*日内声明是否以此最高价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声明行使,则以其为买受人;若声明放弃或未在截止时间前声明行使,则拍卖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四)原承租方未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按原合同约定及时腾退房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租赁标的。如有遗留问题,由工作专班另行协调处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处理遗留问题不影响其腾退房屋。

(五)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尚未结清的费用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应在标的移交前完成清算。工作专班应协助做好衔接工作,确保交接过程平稳有序。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工作专班负责,部分已完成

*与湖北长信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明确委托事项,进行委托授权。

*依据评估报告确定各标的拍卖保留价。

*准备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研究确定本招租工作方案。

*报市财政局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招租工作方案公示。

(二)公告阶段(拍卖公司负责,*****下旬)

*依据拍卖公司工作方案,向拍卖公司发出开始拍卖通知,完成授权手续。同时书面通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及行权方式。

*拍卖公司收到授权后,在《襄阳晚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期为*自然日。

*拍卖公司组织意向竞买人统一现场看样,解答咨询。

(三)竞买登记阶段(拍卖公司负责,与公告期同步)

*竞买人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报名,提交相关资料。

*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拍卖机构审核竞买人资格。

(四)拍卖实施阶段(拍卖公司负责,*****月上旬前)

*竞买人通过中拍平台网络拍卖系统进行公开竞价,各标的依次独立竞价。

*拍卖公司按照价高者得、原承租户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买受人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并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

*拍卖公司将拍卖情况及结果书面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同步退回其他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五)租赁合同签订阶段(工作专班负责,根据实际批复时间)

*工作专班对拍卖公司报告的拍卖情况进行初核,提请招租拍卖工作专班初步审议。

*专班审议通过后,报请局党组审定拍卖结果后,将招租结果对外公示*天。公示完成后,招租全过程情况向市财政局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在获得市财政局备案批复并取得制式合同文本后**个工作日内,工作专班代表市农业农村局与买受人签订《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场地类)出租出借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

*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日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市财政指定银行账户。拍卖公司同步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并足额缴纳首期租金后**日内,工作专班协助完成标的移交,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六、责任分工

(一)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拍卖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拍卖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请局党组审议确定。全流程监督拍卖公司履约情况。

(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拍卖相关工作,对接拍卖机构,审核拍卖文件,协助组织现场看样,负责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监督拍卖过程中资金收支和资产管理,与财政等部门对接办理相关手续,监管拍卖成交价款入账。

(四)机关纪委:对拍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合规,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五)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负责审核全流程的法律合规性,审查委托拍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

(六)湖北长信拍卖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拍卖实施工作,包括公告发布、竞买登记、组织网络拍卖、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等。按约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委托拍卖合同》条款履行职责,确保拍卖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严守工作纪律。专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竞拍人或其他第三人泄露拍卖相关信息。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严禁接受第三方拍卖公司、竞拍人、买受人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礼品礼金、宴请等。

(三)强化风险防控。工作专班要会同拍卖公司,对流拍、违约、交接纠纷等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如买受人违约,应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如遇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加强协调配合。工作专班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拍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原承租户清退的协调工作。

(五)完善档案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拍卖工作相关资料(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公告、竞买记录、合同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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