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2026-05-22 00:00:00
荆门市漳河新区****年香龙沟安团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荆门市漳河新区****年香龙沟安团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于****年**月**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市中心***开标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荆门市香龙沟安团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振东宏厦建筑有限公司 | 荆门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宏博盛世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质量(如有) | 达到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达到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达到现行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项目负责 人(如有) | 姓名 | 曾丽萍 | 李金群 | 李在清 |
证书名称 | 水利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水利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水利二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香龙沟安团段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荆门市漳河大道天山路*号国华汇金中心*座
联 系 人:黄 杰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号奥林雅苑**栋**楼
联 系 人:侯晓飞
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荆门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地 址:荆门市金虾路***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