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5-22 00:00:00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我单位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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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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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选取两家供应商为单位食堂提供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
*.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标准;*.供应商采购并每日集中配送果蔬类、肉蛋类、水产类和粮油干调类副食品。 |
****万元/年 |
****年*月 |
按照区域划分*包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示+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有关材料加盖公章,按照顺序制成*个***扫描件,发送至*********@**.***,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免)
*.税务登记证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响应时间之外递交,不再接受。
(三)提出的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
(四)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五)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答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于先生
电话:***********/***********
北京市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