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5-22 00:00:00
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凌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号*********室
被投诉人:盱眙县农技推广中心、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三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丰盛.商汇*号楼***
当事人:盱眙县农技推广中心、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法限制质疑主体、条款援引错误,答复未纠正。\*投诉事项*:要求摄像头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与农业项目无关,属于不合理限制。\*投诉事项*:*年整体质保期过高且无费用核算标准,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方案类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评委自由裁量过大,违反财政部**号令。\*投诉事项*:付款方式无进度款,供应商垫资压力过大,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投诉请求:认定本项目采购文件上述条款违法、不合理;责令被投诉人更正采购文件并重新发布公告;视更正情况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本次投诉四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盱眙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