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22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盱眙县2025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淮安-2026-05-22 00:00:00

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盱眙县****年小麦高产优质片区建设(农情监测点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凌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号*********室

被投诉人:盱眙县农技推广中心、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江苏三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丰盛.商汇*号楼***

当事人:盱眙县农技推广中心、淮安德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法限制质疑主体、条款援引错误,答复未纠正。\*投诉事项*:要求摄像头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与农业项目无关,属于不合理限制。\*投诉事项*:*年整体质保期过高且无费用核算标准,排斥潜在供应商。\*投诉事项*:方案类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评委自由裁量过大,违反财政部**号令。\*投诉事项*:付款方式无进度款,供应商垫资压力过大,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投诉请求:认定本项目采购文件上述条款违法、不合理;责令被投诉人更正采购文件并重新发布公告;视更正情况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本次投诉四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盱眙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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