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21 00:00:00
发布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号珠江颐德大厦***、***、***房,**至**层
被投诉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地 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濠江路***号横琴文化艺术中心*楼
被投诉人*: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号中立信大厦*楼***室
相关供应商: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号***房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建设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单位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项目采购过程违法,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应予废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在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中明显表现出不严谨、不专业,对招标文件不熟悉、不理解,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出现错误的可能性极大;*.中标供应商联通广东公司涉嫌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