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2026-05-22 00:00:00
镇雄县某部主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镇雄县某部主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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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预审及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雄县某部主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绝不允许转包、分包。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共分为*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包括畜禽肉、蔬菜、水果、水产、鲜豆制品、粮油、饮品、禽蛋、调料等主副食全品类。
*、招标拟选定评审报告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供应商,经公示及实地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涉嫌材料造假、分包转包、租借资质等违规情形,招标方有权废除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部门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递补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方相关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不配合的投标方,招标方有权按照违规情形进行处理。
*、供货期限为*年,每年签订*次,期限**个月。每季度按考评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年前*季度考评优秀、伙食单位满意度达**%以上的,且采购人上级单位未将采购人副食品筹措纳入平台处罚的,可续签*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终止与其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供应商被军队采购网纳入失信名单,招标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供货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材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单位的供货计划实施。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
*、结算方式:采购人市场询价(中标供应商可参与)结果确定基准价,以基准价*(**下浮率)每月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四、投标(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标方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投标方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方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募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八)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任一即可,且在镇雄县内具备承担主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报名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遵守凡采必入的要求。
五、资格预审报名、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前。
(二)报名地点:线上报名(电子邮箱见下第(四)条)。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款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报备并赋码。否则视为无效报告。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若有)。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申领方式:网上发送。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按本公告附件所示顺序编辑整理、加盖企业鲜章,制作成*个***格式文件发送给招标人预审资格。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资格预审)通过后,采购方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
(五)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标书款。资格预审合格、并收到招标文件电子档的供应商,需在上述截止日期后*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时前),主动联系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后着手准备投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待资格预审合格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达到公开招标供应商数量要求后,招标人随机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而后确定投标开始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待定。
(三)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待定)。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待定。
(二)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待定)。
八、样品及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需提交样品;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后,按本公告第三款第*条进行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