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5-22 00:00:00
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年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年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民政局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年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按实结算),其中**%份额须在***扶贫平台采购。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每月**日的信息价(信息价是指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华东(盐城)农产品交易中心生鲜、蔬菜批发成交价》价格的*.*倍)。
*.采购需求:采购米、面、油、调料、冷鲜肉类、新鲜蔬菜、水果、牛奶、早点等食材,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所有食品均需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份给机关企事业单位供货的类似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市民政局官网/,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西环路***号瞰都公馆**号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盘,内容: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一份。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亭湖区青年中路**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西环路***号瞰都公馆**幢**楼东
联 系 人:倪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