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4-04-26 00:00:00
项目介绍:
南塘老街街区总长约*.*公里,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万,地下建筑面积*.*万,总投资**.*亿元。项目分二期实施开发,一期于****年*月**日建成开业,建筑面积约*****㎡,保留了***多米传统江南街巷。二期于****年*月**日全新亮相,建筑面积约 *****万㎡,长***米。
标的位置:
项目内十六处场地经营点位(详见附件*)。
功能定位:
丰富项目经营业态,提升项目消费场景,让消费者有更好的消费体验,增加消费者驻留时长,从而促进项目经营提升,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合作方要求:
*.合作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
*.未经业主方允许,不得私下转让,谢绝中介。
*.合作方须有相应经营承接资质,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基本合作条件:
*.业主方将项目的十六处场地经营点位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经营管理。合作方须按照我司要求对场地经营点位进行升级改造,以形成街区亮点,改造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业主方负责经营点位销售产品指定、销售产品定价及日常运营管理条例制定,合作方根据业主方要求提供所需经营产品,同时提供辅助销售。其中经营产品采用先销售后结算的方式,辅助销售采用委托管理方式。
*.场地经营点位采取统一收款方式,收款码由业主方统一提供及管理。
*.业主方有权对合作方的经营销售行为予以监督管理。
*.业主方因项目改造等原因需做点位调整时,合作方需无条件配合。
*.合作期限二年(****.**.********.**.**)
结算方式:
合作方根据业主方要求提供所需经营产品,同时提供辅助销售。业主方按自然月结算支付合作方下列费用,若出现不足月的则按比例(按**天/月计算)结算:
*.经营产品结算金额:经营产品采用先销售后结算的方式,次月*日前合作方提供上月经营产品进货单,经业主方审批,结合业主方出具的上月销售统计,经营产品结算金额将根据协议约定产品结算单价和双方确认的产品供货数量计算。
*.辅助销售费用:
*.委托管理费:固定支付****元/月;
*.月度浮动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月度销售额 | 月度浮动管理费 | |
**万元及以上 | 按销售额的**%支付 | |
**万元及以上 | 按销售额的**%支付 | |
**万元及以上 | 按销售额的*%支付 | |
**万元及以上 | 按销售额的*%支付 | |
备注:**万元以下不予支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