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3〕9号
2023-12-12
重庆 质疑投诉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3〕9号
重庆-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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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 | [ 发布日期 ] | **********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巴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物业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物业安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互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万泉街***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巴南区中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德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投诉事项*.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个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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