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4〕1号
2024-01-09
重庆 质疑投诉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4〕1号
重庆-2024-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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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 | [ 发布日期 ] | **********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麻醉机、监护仪和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麻醉机、监护仪和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楷森和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学海路***号*幢**层*号、*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设置的产品参数具有唯一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但经原评审专家协助处理投诉时认定,本项目分包*合格供应商数量不满足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号令)第五十条第(三)项之规定,本项目分包*应予废标,建议被投诉人根据原评审专家协助处理投诉的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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