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贵港市创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5-19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贵港市创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6-05-19 00:00:00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贵港市创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环审〔****〕**号

**********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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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创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创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位于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工业园区工业北路与南六路交汇处东南角,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秒,北纬*****.***。项目拟租用广西贵港市柳昇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昇家具公司”)现有厂房,购置单层热压机、砂光机、平贴机、**/*成型生物质导热油炉、**/*燃气锅炉(备用)等设备,建设饰面板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万立方米饰面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月,柳昇家具公司取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万套板式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审〔*******号)。因经营调整等原因,柳昇家具公司不再实施年产**万套板式家具建设项目,于*****月取得《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广西贵港市柳昇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万套板式家具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函》。

项目已取得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同意项目设置***/*成型生物质导热油炉***/*燃气锅炉(备用)。项目基本符合《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年修改)》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基本符合《贵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年)。柳昇家具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桂〔****〕贵港市不动产权第*******),项目符合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管理工作,应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废气经旋风干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的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备用)废气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的限值要求。*.热压工序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平贴工序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气筒的甲醛、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执行**%)。*.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吹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无组织污染源管控措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在贮存、转移、输送、生产过程及废气收集系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厂界甲醛、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锅炉蒸汽冷凝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后,与锅炉排污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厂区须严格执行分区防控要求,落实防渗、防腐、防漏措施,在废水处理设施及危废暂存间配备防渗防漏装置,防范地下水污染风险。严禁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号)要求,单独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定期更换出来的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不在厂内贮存。*.三聚氰胺浸胶纸废边角料、车间收集粉尘、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五)项目所在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须改用集中供热方式,取缔原有锅炉供热。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项目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开展规范设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建设,强化生产运行管理,保障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线路及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及运行情况。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年第**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管理要求。

)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环境诉求。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全面落实本批复及《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确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将调试安排书面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须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交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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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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