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11-18 00:00:00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年江安镇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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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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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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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安镇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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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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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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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安镇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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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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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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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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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江安镇镇中社区府前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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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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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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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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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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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如城街道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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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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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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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安镇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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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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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接受招标人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招标人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汇总表,经委托人审核签字后作为结算凭据。 (二)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的工程任务后,必须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制定切合实际的预算限额标准; (三)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的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造价预算的测算,并及时送经采购人审核; (四)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对繁、小工程拒绝踏勘现场或拒绝接受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供应商资格。 (五)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即为后期服务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名注册造价师。须提供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项目组人员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响应,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有两次及以上人证不一或未及时响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中标人有泄密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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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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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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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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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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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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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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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所有委托工程造价咨询费累计金额达到**万元(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单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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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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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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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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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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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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