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用评价信息资料期限延长的通知
2026-04-10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关于提供信用评价信息资料期限延长的通知
江苏/苏州-2026-04-10 00:00:00
江苏/苏州-2026-04-10 00:00:00
各代理机构: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我局拟基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自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信息资料、项目信息、相关主体满意度评价、高质量发展情况等)和日常监管情况对****年受采购人委托从事园区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并做出信用承诺的代理机构开展信用评级。
鉴于此次评级为制度文件施行以来首次开展,部分单位未及时查收申报通知或存在提交资料不全的情况,为全面完整了解各代理机构信用情况,充分保障各方权益,现通知各相关单位,信用评价信息资料提供时间延至*月**日。各主体提供资料的情况将直接影响代理机构信用评级结果,对于推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规范高效执业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积极主动提供完整的信用评价信息资料,逾期未提供视为无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与*************/********联系。
园区财政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