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湾派出所营房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2026-03-21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柴湾派出所营房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江苏/南通-2026-03-21 00:00:00
江苏/南通-2026-03-21 00:00:00
柴湾派出所营房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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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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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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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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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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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湾派出所营房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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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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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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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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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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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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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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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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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柴湾派出所营房维修项目,为创建良好办公环境,提高群众业务办理满意度,柴湾派出所将着力改善房屋设施,现对防水、墙体墙面等方面进行修缮维护,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院防水维修、办案区渗水维修、营房各区域粉刷维修,具体按采购人现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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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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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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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东皋新村***号楼(东皋菜市场)*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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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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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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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东皋新村***号楼(东皋菜市场)*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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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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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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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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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开发区时代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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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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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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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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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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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钟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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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