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丽雅拟建地块方案设计(二次)补遗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21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叙州丽雅拟建地块方案设计(二次)补遗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6-05-21 00:00:00
四川/宜宾-2026-05-21 00:00:00
叙州丽雅拟建地块方案设计(二次)补遗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叙州丽雅拟建地块方案设计(二次)补遗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的叙州丽雅拟建地块方案设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工作,现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予以延长,具体补遗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澄清截止时间 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提问截止时间为:********** **:**:**。 二、调整后澄清截止时间 为充分保障各投标人知情权与参与权,经研究决定,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延长至:********** **:**:**。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澄清时间调整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内容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本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宜宾叙州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