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6-NK-QG006)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5-21
江西/赣州 招标采购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6-NK-QG006)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赣州-2026-05-21 00:00:00

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 **********
剩余时间
* **

代理机构: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 **:** * ********** **:**

开标时间: ********** **:**

招标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

详细地址: *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康区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货物清单及要求

*

龙华水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报价需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价款、材料价款、机械费、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及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南康区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及未下载招标文件者,报名无效。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栋*号楼负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法:经招标人确认货物到场并查验合格,并在货物安装完成后,支付至所完合格货物总价的**%,在整个项目竣工并试运行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剩余*%在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八、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赣州市南康区工投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楼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旁东山之冠滨江商业别墅*栋*号楼

联系方式:************

箱:******@***.***

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

*、项目联系方式

肖东(采购单位):***********

罗英英(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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