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5-21 00:00:00
高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庆符镇西区凯华路西侧*****************
| 项目编号 | 高土拍﹝****﹞*号 | 项目名称 | 高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高土拍﹝****﹞*号)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府资源函〔****〕**号),受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年*月 **日(星期五)上午**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庆符镇西区凯华路西侧(*****************)、庆符镇西区凯华路西侧(*****************)*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二、竞买条件 *.*****************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在高县境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号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体中不包含个人,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高县境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年*月* 日**:**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联系电话:************刘女士、************熊女士(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孙先生、严女士(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中国土地市场网(****://***.*********.***)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 *月 **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