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23
广西/贵港 审批|立项|规划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西/贵港-202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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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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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号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
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平南县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县城区道路排水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区排水防涝能力,同意建设平南县城区积水点消除工程。
二、项目名称:平南县城区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地点:平南县城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雨水管道****米、****四篦雨水口***座;改造****~*****排水管道总长*****.**米;修复雨水管渠、管道共****米;清淤(*.**×*.**)~(*.**×*.**)合流暗渠****米、(*.**×*.**)~(*.**×*.**)合流暗渠***米;清淤****~****合流管***米、****~*****管*****米;监测和排查城区雨水管和排水管网***公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国债、政府债券、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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