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秦淮分局夫子庙、朝天宫等4个派出所食堂采购采购公告
2026-05-21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市级]秦淮分局夫子庙、朝天宫等4个派出所食堂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南京-2026-05-21 00:00:00

秦淮分局夫子庙、朝天宫等*个派出所食堂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秦淮分局夫子庙、朝天宫等*个派出所食堂采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秦淮分局夫子庙、朝天宫等*个派出所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划分四个标段。

包号

采购包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包一

夫子庙派出所食堂采购

*

包二

朝天宫派出所食堂采购

*

包三

白鹭洲派出所食堂采购

*

包四

双塘派出所食堂采购

*

备注:食堂服务和食材采购项目,包括食堂管理、 全所民警、辅警的食供应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需求)

本项目由四个包组成,供应商可兼投多个分包,最多中标*个分包。按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顺序进行评审。当供应商按评审顺序已有分包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在剩余分包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通知履行合同之日起,至所属分包食材预算资金使用完毕或履行期满一年时自动终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财务报告或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

*.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

*.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

*.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 →“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包一、包二、包三、包四为批发业。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数字证书”****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将后缀名为“.****”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全省通用。
(*)“**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 投标人应当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分包”开标、评标。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巷**号

联系人:徐志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楼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