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5-2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年试剂耗材釆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路***+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公示附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公示附件
标项三
标的名称: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计数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公示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标项一:本次拟采购的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路***+,为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耗材,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耗材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标项二:本次拟采购的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为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耗材,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耗材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标项三:本次拟采购的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计数器,为乌鲁木齐市血液中心原有设备上使用的配套耗材,属于专机专用,其他厂家的耗材不能替代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新疆三徕曼商贸有限公司;标项二:陕西健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标项三:乌鲁木齐诚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标项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号万科中央公园商住小区**幢*层商务办公***室;标项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中信大厦***;标项三: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前街**号宏大购物中心*层***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武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平顶山东一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艾塞提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号益民大厦*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聂培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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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二*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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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一*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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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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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计数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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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一*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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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二*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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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