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5-21 00:00:00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度日常公务出行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号)等要求,为确保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度日常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需求,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度日常公务出行项目。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
四、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为市财政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元。
五、购买内容
为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及**个县(市、区)大队、机场大队和磨憨大队提供年度日常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六、承接标准
(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七条规定;
(二)能在昆明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各县区市和磨憨镇)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四)根据昆明市有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出行应优先选用新能源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的服务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
(五)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有关业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预算总额未超过**万元的分散采购标准,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拟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和单位有关内控制度要求开展采购工作。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九、目标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满足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含各县区市大队、机场大队和磨憨大队)****年度的日常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