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南安路2号之四之五住宅楼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21
广东/中山 变更澄清
中山市中医院南安路2号之四之五住宅楼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中山-2026-05-21 00:00:00
中山市中医院南安路*号之四之五住宅楼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房屋修缮

代理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岑嘉怡项目负责人:廖倩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南安路*号之四之五住宅楼修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更正为:*************。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更正为:*************。

采购文件部分:

内容一: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五、付款方式**.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的第*.*小点,现作以下更正:

原文:

★*.*针对新增项目工程结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新增项目工程结算费用=结算审核价(结算审核价为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审定价)×新增项目折扣率(新增项目折扣率=成交金额/最高限价×***%),折扣率精确到小数后两位。【响应方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更正后:

★*.*针对新增项目工程结算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新增项目工程结算费用=结算审核价(结算审核价为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审定价)×新增项目折扣率(新增项目折扣率=成交金额/项目预算价×***%),折扣率精确到小数后两位。【响应方式: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中医院

地址:中山市中医院西区康欣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小姐

电话:*************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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