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
2026-05-21
天津 变更澄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
天津-2026-05-21 00:00:00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的“第二部分 客观分”的“* 派驻部门主管评价”第(*)项更正如下:

“(*)工程主管: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电子件,且性别年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分,其他:*分”

*、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书”的“一、人员及岗位要求”表格中工程主管的要求更正如下:

**周岁或以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三年以上非住宅工程管理经验,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上岗,持有效期内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本项目延期,具体为:

网上应答(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解密开始时间:********:**

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傅耀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

(三)采购人联系人:韩雅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邮箱:*******@**.***.**)。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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