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 S531 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施工质疑结果公告
2026-05-21
福建/漳州 中标结果
省道 S531 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施工质疑结果公告
福建/漳州-2026-05-21 00:00:00
福建/漳州-2026-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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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交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
省道 **** 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
福建省闽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漳浦交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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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年*月**日我公司参与了省道****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施工的投标活动,开标过程中,我公司发现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信用分填写不实,依据招标文件第***页《九、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备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填写不实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的规定,该单位第一信封的投标应当被否决,不得进入第二信封开标流程。我公司已第一时间就该问题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表示已获悉该问题并向评标专家反馈,但评标委员会仍将该单位的报价纳入第二信封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已对评标结果造成严重影响。****年*月**日,招标人发布省道****漳浦官浔至前亭公路工程赤岭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中“**、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部分载明: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信用分为**,经核查该项目经理信用分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填写不实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故予以废标。该公示内容表明,评标委员会已认定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信封不符合评审标准,但仍将该单位的报价纳入第二信封评标基准价计算,对评标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确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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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我司基于本次开标评标过程的客观事实,对贵公司提出的“异议请求及主张”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