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5-21 00:00:00
原林丰木业地块、原笑果饲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补充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 ************
二、标段名称:原林丰木业地块、原笑果饲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补充调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经开区北京路与大连路交口安徽检验检测科技园(质谷孵化器二期)*#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贰万玖仟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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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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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原林丰木业地块、原笑果饲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补充调查)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 **** 年第 ** 号)等导则规范,完成被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腾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奇石小镇,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灵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灵璧县机电产业园院内
联系方式:郑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腾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奇石小镇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主任 王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