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5-21 00:00:00
驻长春某单位房地产评估意向公开(*****************)(第*包)
驻长春某单位房地产评估询价公示
一、项目名称:驻长春某单位房地产评估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四、项目概况:
待评估房地产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为*栋*层住宅楼,分*个单元,共**套各型住房,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按军队有关要求评估****年土地价值及房产重置价值。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单位需具备房地产评估二级以上及土地评估*级以上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报价限额
本次询价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的通知》(计价格〔****〕号)收费计算标准。
各投标单位需报折扣率,最高折扣率***%,超过此报价限额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全部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注意事项
*、报价单位应按照相关行业法规、规范自行拟定《报价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密封后送达建设单位。
*、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满足我部相关要求,且折扣率数值最低的为选定单位,其报价即为合同价,在实施中若需调整报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报价函》在****年*月**日**时前,自行送至长春市南关区,具体位置电话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并电话通知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贾先生,电话:***********,***********。



